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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普法课堂】植树节知多少

发布时间:2022/03/12   来源:111     浏览次数:2191



-ARBOR DAY-

植树节

种下梦想的种子
向下扎根,向上生长



植树添新绿,不负春光美,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到啦!植树大家都参与过,那么关于植树节你又知道多少呢,让我们一起踏春“寻法”。




01
植树节的由来

每年的公历3月12日是中国的植树节,今年已经是第44个啦!中国的植树节,因时代变迁先后做了三次改变。孙中山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倡导植树造林的人,1915年7月,孙中山领导的临时政府规定将每年“清明”定为植树节。1925年3月12日,孙中山先生辞世,为纪念孙中山先生,国民政府把每年的3月12日定为“植树节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。



02
与“树”相关的法律规定

2020年7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正式实施,将植树节正式写入法律。


《森林法》第10条规定: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。植树造林、保护森林,是公民应尽的义务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。


《森林法》第56条规定: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,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。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,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,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。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,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。


《刑法》第345条规定: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
03

《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

《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》第二条:凡在本市居住的男18周岁至60周岁、女18周岁至55周岁的公民,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,均为义务植树责任人,应当按规定承担义务植树任务。对11周岁至17周岁的青少年,应当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,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绿化劳动。


《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》第五条:每年3月为全市义务植树集中活动月。


《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》第十五条:绿化委员会、城市绿化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义务植树组织工作中玩忽职守、弄虚作假、滥用职权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植树造林,绿化家园,

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大事。

让我们趁着春光,

带着笑意,去植树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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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法务审计部

校对:徐嫄

通稿:党群工作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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