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/11/28 来源:11 浏览次数:1980
红字发票是不能随意开具的。只有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,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。
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分为三步:
1.填开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;
2.接收校验通过《信息表》;
3.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。
目前普通发票、电子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,可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,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。
1.何时由购买方填开?
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申报抵扣的;
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,但无法退回的。
2.何时由销售方填开?
发票没交给购买方,或已经退回。
(冯珏)